深圳中学 2012-01-12
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第三章第十三条,学校教职工代表享有“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”的权利。学校工会将八届一次教代会收到的21件提案进行了整理,会同学校校长办公室制定了《深圳中学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暨回复表》,将此项工作规范化。王占宝校长对提案回复工作高度重视,亲自回复了一件提案。两部各行政处室负责人,对提案回复工作也非常重视,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,多次开会讨论,同其他部门协商,形成了回复意见,并着手根据回复意见改进工作。目前,21件提案件件都有回复,学校工会正将提案回复意见向提案人(附议人)反馈,征求提案人(附议人)意见,并作满意度调查。教职工的满意,是学校工作的动力;教职工的不满意,是学校工作的入手点。我们相信全校教职工,从行政领导到普通群众,一定能以智慧和热情,超越现存障碍,同心协力,将我们共同的事业——建设学术性高中工作推向深入,将我们共同的家园——深圳中学建设得更美丽,更温馨!
深圳中学工会委员会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
扫一扫分享本页
深圳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
友情链接:
教育部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师教育网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8号邮编:518001电话:0755-82222572Email:office@shenzhong.net
©2017 深圳中学 ·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5265号